索 引 号: | 6107000023/2021-000114 | 发布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 10:09 |
来 源: | 汉中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水利局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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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承担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分级监督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和自来水普及工作,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作。负责节水灌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监督并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跨县区的水事纠纷,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产业、科技和人才工作。负责水利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负责全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13、承担本行业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管理等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6、与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市水利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县区及以下自然灾害类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内设机构
市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河湖运行科(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科、宣传法规科、水库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下属单位
全市共有市直水利单位10个,分别是: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市河道管理处(水利综合执法支队、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市湑惠渠管理局,市冷惠渠管理局,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站。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让“自然水”服务发展
1.完善重大水利规划体系。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汉江流域“三生协同”水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全面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做好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将涉水空间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
2.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一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城固焦岩、勉县玉带河水库等重大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南郑狮子崖、留坝木桶沟、镇巴自强等水库项目力争年内开工;配合做好引嘉入汉工程研究,做好“引汉济渭”工程移民安置各项工作。
3.持续扩大水利有效投资。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公共财政加大对汉中水利的投入力度;全力做好水利项目固定资产入统工作,学会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作为水利建设的重要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确保水利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统筹城乡一体发展,让“生活水”安全充足
4.全面保障农村供水。抓好运行管护“十条标准”落实落地,保持主要政策和措施总体稳定,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水利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大力推行“五统一”建设模式,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全年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85处。健全水费收缴和管理制度,统筹开展农村小型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推动县级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中心申报CMA资质,加强山区小水源和储水供水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群众饮水长期稳定安全。
5.优化提升县城供水。加快实施地表水置换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落实南郑云河、洋县党河等水库供水功能调整以及略阳八渡河等备用水源建设。做好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谋划一批供水带动性项目。实施好汉台区城乡一体化、勉县联丰等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项目,全年新增万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10处,减少千人以下工程150处,逐步建立起“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用水方便”的供水网络体系。
6.大力改善中心城区供水。加快推进石门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建设,配合做好长林地下水水源地建设保障工作。出台《汉中市地下水管理办法》, 全面推进地下水规范管理,实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自备井封停。持续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严格地下水水质检测,为群众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完善农村水利建设,让“生产水”高效利用
7.提升灌区发展管理。以骨干灌排工程除险加固、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量水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积极申报国家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冷惠渠、汉惠渠等灌区的现代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灌区标准化管理,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区域化、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
8.深化农业水价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完善水价核定调整、用水管理、计量设施等工作,健全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等四项机制,因地制宜推动小型灌区改革,在基础条件较好的部分灌区实施信息化改造,改善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实现水价改革全覆盖。
9.紧扣农村宜居宜业。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开展“千村万塘”农村陂塘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农村塘库体系,逐步构建沟渠管网贯通、旱引汛蓄涝排、灌排通畅可控的格局。抓好移民后期扶持,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推动库区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特色产业,打造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移民美丽家园,有力有效促进移民持续增收。
四、加强河湖生态治理,让“生态水”日夜奔流
10.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严格落实河长制“五项机制”,建立河长制“一令两函四单两报告”制度。开展河湖“四清”专项行动,启动幸福河湖建设,将河湖管理工作重点从专项整治逐步向日常监管转变。全面完成23条重要河流岸线保护规划,加快完成规模以上171条河流划界后续工作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继续深化示范河湖创建,健全基层河湖保护队伍,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11.严格管理水资源。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监督,编制《汉中市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推进城固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前期准备,汉台区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型社会深度项目建设。
12.修复治理水生态。抓好水土保持示范园区打造工作,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10km2。实施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高质量完成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规范巴山区域小水电监督管理,组织所有电站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监控监测设施安装,确保水电绿色生态运行。
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让“安澜水”健康通畅
13.提高“防”的水平。汛前完成2021年度全市江河、水库等水利设施防洪预案修编审批以及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建立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专家组,建成汉江上游水库防洪及生态联防联控智慧系统,用好堤防、水库,不断提升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水平。
14.筑牢“防”的基础。全面完成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收尾,有序推进略阳县县城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加快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汛前基本完成已下达水毁修复项目建设,完成1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条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山洪沟治理、水毁修复项目建设任务。
15.压实“防”的责任。规范水利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做好汛期水利工程、江河洪水调度等工作,加强“四不两直”督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汛前检查,做好汛期值守。
六、强化行业科学监管,让“智慧水”价值发挥
16.提升智慧水利建设水平。探索统筹整合汉江洪水预报及江河联调智慧系统、河长制信息系统、国家水资源监控项目等系统,构建涉水信息全要素动态感知的监测体系。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优先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小水电监管等智慧水利建设,全面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7.提升水利工程监管水平。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四项制度”,依法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大水利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打击在水利工程招投标环节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努力为水利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8.提升水利综合执法水平。强化《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公布全市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相关责任人名单,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采砂管理。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水资源、河道采砂、涉河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全覆盖”“循环式”巡查。持续抓好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拓宽水利执法影响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树立水利行业执法良好形象。
七、切实加强全市水利系统自身建设
19.从严从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水利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延安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扎实开展“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建设,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0.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以案促改,持之以恒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强化行业廉政监管,落实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加大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
21.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用好“三项机制”,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好市直水利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职级晋升、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等工作。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能。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水利干部队伍。
22.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管理等制度体系。高规格谋划并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促进法治水利建设发展。制定《汉中市农村供水条例》,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农村供水体制及事权划分,为农村供水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3.全面加强水利行政服务。深化行业重点任务改革和职能转变协调,不断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利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推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深入挖掘全市水文化内涵,推出一批水文化精品力作,加强水情教育,为水利改革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中市水利局本级(机关) |
2 |
汉中市河道管理处 |
3 |
汉中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
4 |
汉中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5 |
汉中市灌溉试验站 |
6 |
汉中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7 |
汉中市石门水库局 |
8 |
汉中市湑惠渠管理局 |
9 |
汉中市冷惠渠管理局 |
10 |
汉中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 |
11 |
汉中市水电物资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8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761人;实有人员728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698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由社保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97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1.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实存户结转394万元,上年结转1,516.38万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377.42万元,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38.96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3,103.75万元增加1,8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度计划全部使用,用于支付“飞检”检测费、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相关费用。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97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1.76万元,上年结转1,516.38万元,上年实存户结转394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3,103.75万元增加1,8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度计划全部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3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1.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377.42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3,103.75万元增加1,3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度计划全部使用,用于支付“飞检”检测费、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相关费用;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43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1.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377.42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3,103.75万元增加1,3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度计划全部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1.76万元,较上年3,103.75万元减少41.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压缩预算开支。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7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301)954.12万元,较上年1,057.09万元减少102.97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下降。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1,436.79万元,较上年1,460.31万元减少23.52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压缩预算开支。
(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0万元,较上年150.17万元减少150.17万元,原因是本年转入水利工程与维护。
(4)水利技术推广(2130317)245.29万元,较上年209.49万元增加35.80万元,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5)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0万元,较上年30万元减少30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使用此功能科目。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172.8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172.8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使用此功能科目。
(7)教育支出(2050803)2.3万元,较上年2.55万元减少0.25万元,原因是教育计划发生变化。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6.69万元,较上年35.47万元减少18.7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9)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91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91万元,原因是统计口径问题。
(10)归口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60.15万元,较上年158.66万元增加1.49万元,原因是统计口径问题。
(11)伤残抚恤(2080802)10.4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0.45万元,原因是水利局有一名离休干部去世。
(12)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9.3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29.34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13)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31.92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31.92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603.09万元,较上年2,763.78万元减少160.69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20.78万元,较上年280.03万元增加140.75万元,原因是本年业务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7.89万元,较上年54.94万元减少17.05万元,原因是2020年核算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资本性支出(310)0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5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预算此项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7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96.21万元,较上年613.13万元增加383.08万元,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73.47万元,较上年97.6万元增加75.87万元,原因是业务拓展增加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5万元,原因是今年未预算此项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854.19万元,较上年2,333.08万元减少478.89万元,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和其他运转类专项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7.89万元,较上年54.94万元减少17.05万元,原因是2020年核算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18万元,较上年10万元增加1.18万元(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 。。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较上年2.7万元增加0.1万元(3.7%),主要原因是去年各项检查调研较多,预算不足,今年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基础上,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万元,较上年7.3万元增加1.08万元(14.7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是公务出差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0.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5万元(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会议费。2021年培训费预算2.3万元,较上年2.55万元减少了0.25万元(9.8%),主要原因是在专项经费中压缩了培训费。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市水利局2辆,一江两岸管委会办公室1辆,灌溉试验站1辆,石门局7辆,湑惠局3辆,冷惠局2辆,设计院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市水利局4套全部为视频会议设备,一江两岸2台,石门局5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中政府采购资金3.80万元编入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1.76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0.58万元,较上年102.93万元增加147.65万元,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预算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是指水利系统用于江、 河、 湖、 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