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索 引 号: | 6107000023/2022-000009 | 发布时间: | 2022年01月05日 08:56 |
来 源: | 汉中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水利局 |
内容概述: |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我局法治汉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办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正确指导下,紧紧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牢牢抓住“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全市水利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强化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对河湖、库区、水工程、水土保持等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现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法治一体建设
一是明确工作方向。在党组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传达全市一体推进法治建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安排部署。二是明确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市水利局法治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局宣传法规科,牵头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了《汉中水利系统一体化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汉中法治社会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督促指导各单位各县区抓好落实。三是强化履职尽责。形成主要负责人年初全面部署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每月听取一次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研究解决一个法治建设难题、年终总结一次法治建设经验成绩的“四个一”稳定机制,全年共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汇报12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问题4次,年底听取相关科室汇报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1次。
二、严格水政执法,维护良好的涉水秩序和环境
(一)河道监督执法深入化。一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以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年度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年度砂石开采的计划安排、许可实施、日常监管等重点工作。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巡查,重点监测。严格落实河道巡查监察机制,对春节、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在易发生偷采偷挖的重点河段,坚持昼巡夜查,确保及时发现、快速查处非法采砂行为。截止11月底,市级河道巡查队伍共计巡查1000余人次。三是规范执法,督促检查。及时安排河道执法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巡查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灌区管理执法专业化。一是严格落实《石门灌区水工程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辖区内的干、支、斗渠、塘库等水工程设施都明确了包片职工,责任到人并签订责任书,实施绩效考核管理,确保所有渠道有人管。各责任段负责人定期巡回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渠道巡察日志》。二是建立了灌区工程智慧巡查系统,职工通过下载渠道巡查APP,实现了巡查信息实时上传、记录巡查轨迹、传输巡查照片,及时反馈巡查发现的问题。三是严格项目建设占用水工程设施的报批程序。通过灵通信息提前介入,加大协调力度,本年度共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占用、改造水工程设施项目23个,占用水工程报批工作逐步向规范化迈进。
(三)水保水工程监督执法常态化。一是对水利部反馈的卫星遥感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问题进行了交办,重点督办核查了2019、2020年发现的水土保持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0个,尚有9个图斑正在办理中。开展2021年卫星遥感图斑的核查工作,已完成现场核查图斑165个,认定为未批先建等违规项目51个,发出书面限期整改51份。二是对市级11个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对市级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共进行日常监督检查80余次,下放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15份,保证了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良好运行,确保全年度我市水利建设项目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严厉查处涉水违建行为。查处石门灌区范围内3起项目建设强行改造、占用水工程设施行为,发现3起在湑惠渠管辖范围内侵占渠道等行为。通过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劝阻和宣传教育,已促进相关项目主体按照审查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已毁损的水利设施进行修复,切实维护了水工程设施合法权益。
三、强化法治督察,确保权力在法治的笼子里行使
(一)选聘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经党组会同意,在行业监管单位选聘了16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负责对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有关工作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定期反馈执法监督情况。
(二)完善法治事件审核把关和集体讨论制度。4月,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优秀案卷送至省水利厅参加全省评比,在全省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市两宗案卷被评为省级典型案卷和优秀案卷。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把关制度,全年共提交审核规范性文件5份、地方性法规草案1份和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2份。
(三)与市检察院建立起专业人员互聘交流协作工作机制。为保障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中相互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特聘用1名检察官为我局的特邀监督员,监督指导水利执法工作;水利系统2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为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特聘员,助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强化宣传调研,不断将行业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一)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认真部署安排全市水利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结合“七五”普法终期现场检查验收情况,对5个先进县(区)水利单位、4个先进市直水利单位、2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市水利系统一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市水利局和城固县水利局被评为全省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三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市水利局在全省“八五”普法启动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总结汇报了“七五”普法的成效和亮点。
(二)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年活动和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运用报社和新媒体力量,将启动仪式在汉中日报、汉台融媒体平台上同步报道;专题报道市、县活动开展情况9期;在“汉中发布”上发起节水倡议,派出音频宣传车6辆、视频宣传车1辆,沿灌区巡回播放农业节水宣传视频。
(三)积极推进出台地方性法规。自2020年12月起,我局抽调专人成立立法工作组对各县区农村供水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起草形成《汉中市农村供水条例》(草案)报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开展水利部两个规章修订前的调研工作,组成调研组实地赴城固、勉县和略阳开展调研座谈会,了解基层修订意见建议,完成我市调研报告。
(五)实时公开行政决策,主动公开相关内容,通过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五、加强学习培训,打造能打胜仗的水利铁军
(一)持续提升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一是在党组中心组会多次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系列书籍发放给每位干部职工,组织开展自学。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加强宪法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宣讲宪法重点章节。三是组织开展了两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
(二)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水行政执法培训班,今年3月,邀请专家教授为全市水政执法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水利法规、地方法规及案例等,增强了执法人员对法规全面了解和准确实施的能力。
(三)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配备强光手电、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必备工具20余件,基本解决了执法手段短缺的问题。有的县区依托河长制监控平台,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案件,整个执法过程高效、便捷。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普遍学习不够,个别执法人员技能不足、执法水平有所欠缺。二是受委托执法单位和执法监督单位之间衔接不够紧密,机制尚在试运行阶段,相应的政策指引和鼓励奖励机制尚不明确。三是水行政执法未纳入五大领域执法改革中,导致经费紧缺,缺服装、装备,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凸显。
当前,我市正处在推进“5+1”治水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的关键时刻,规范河湖管理、强化行政执法是重中之重。下一步,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切实规范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全市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执法昼巡夜查力度,加强河道昼巡夜查,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强大威慑力。
二是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定期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课程,举办行业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四是提升智慧化智能化执法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在案件多发地的河道、渠道安装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事前、事中监管能力,做到监管无盲区、不缺位,持续提升我局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汉中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