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执法内控运行,市河管处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明确集中管理科室。对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由案件审理科受理。同时指定专人建立台账、每月汇总核对,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分办表、转办单进行流转,确保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来源清楚、去向明确、处置规范。
严格分级分类处置。按照科室联系县区和责任分工,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分办。各承办科室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信访举报以及问题线索程度进行分类处置,对上级交办或重大问题由联系科室直接查办,对一般问题转县区办理,切实提高精准处置效率。
做实做细统计分析。守牢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入口关、出口关,动态更新台账,每月形成《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统计表》,每季度形成分析报告,确保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加强跟踪督促办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案件审理科督促承办科室严格按要求处置,避免拖延积压。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工作责任,全面提高规范化、精准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