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08年8月与浙江索福工贸有限公司签订防盗门供销合同一份,产品与安装服务、工程价款结算均由该公司在汉台区的经销商汉台区西环路家居门业装饰总汇公司负责。工程实施完毕后,我单位按比例预留了19590.00元工程质保金,经我局查证,汉台区西环路家居门业装饰总汇公司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现将该笔债务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债权人请自公告发出后30日内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916-2600065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劳动西路石门水库管理局
若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与我单位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公告期满后,我单位将按程序办理债务核销。
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