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确保镇巴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实效,1月5日至1月9日,镇巴县水利局抽调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成立三个督查组,深入镇巴县20个镇(街道)对河湖“四乱”问题、涉河在建工程、水电站安全生产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采取发现一处、交办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全面掌握河湖环境存在的“四乱”问题。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40个,交办相关镇(办),要求2023年2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交办问题整改,促使河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县河长办将结合本次督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对河湖“清四乱”工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交办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将督促各级河长加强河湖水域的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长效管理,助推镇巴县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