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略阳县召开2024年第一轮河道“清四乱”暨秦岭区域河道问题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河道问题整治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当前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对全县河道沟渠(含水库)等水面及其岸线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镇村级河湖长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院坝会”“入户帮扶”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河道、文明卫生理念,引导群众不乱倒垃圾渣土、不乱占乱建、不私采乱挖,爱护河道环境,增强群众爱护河湖、保护环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县河长办要积极协同县委督查办、县纪委监委,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第一次督查发现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河道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突出的镇(街道),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督查发现相同问题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因工作失误导致问题被上级暗访曝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