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首次专项立法,标志着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从此步入有法可依、规范推进的新阶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转化为守护市民“幸福园”的实际行动。1月22日,市一江两岸办组织专题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扛起天汉湿地公园日常管理主体责任,筑牢汉江中心城区段生态保护屏障。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决定》全文,聚焦日常管理9项核心职责、分区管理要求、14类禁止行为等关键内容,逐字逐句研读解读,精准把握《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与实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决定》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提供了明确法治遵循,作为日常管理单位,必须立足职能、对标对表,把《决定》的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守护好一江两岸的生态美景。
期间,市一江两岸办迅速部署四项重点工作,推动《决定》落地见效。一是健全管理制度补短板,对照《决定》要求修订完善文明游园守则,梳理现有管理流程,针对公共空间管护、活动审批报备等关键环节,研讨闭环管理细则。二是聚焦绿化养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任务,强化水域生态岸线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园区的设施设备等开展隐患排查;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集中学习、园区宣传栏、园林音响、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向市民游客普及《决定》中的禁止行为与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自觉文明游园;营造“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一江两岸办将以《决定》2026年3月1日施行为契机,建立常态化巡查、精细化管护、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全力把天汉湿地公园打造成生态优美、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生态地标,以实际行动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让市民群众的“幸福园”更有颜值、更有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