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发〔2026〕51号
汉中市水利局
关于公布2026年全市小型水库大坝
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市石门局、湑惠局、冷惠局:
前期,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了2026年全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更新填报。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具体职责,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政府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重大问题;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组织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我局将对责任人履职情况不定期抽查。
二、切实履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区水利局、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同级能源等部门和大坝运行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对辖区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健全完善安全运行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
三、动态更新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信息。动态更新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在水库大坝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原责任人变动调整的,要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填报,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准确完整。2026年以来,多地水库安全责任人调整变动较为集中,各县区、各单位要针对性开展新任责任人岗前培训,帮助其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工程基本情况、安全管控标准及应急处置要求,确保责任无缝衔接、工作平稳过渡,水库安全运行。
汉中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8日